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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工带薪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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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如果单位对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发表的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员工带薪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的《企业员工带薪休假实施方法》的规定,带薪休假的前提条件如下:主体: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雇员个人工商店等时间: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休假。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如果公司对年薪有异议,不允许年薪,员工可以根据《员工带薪年薪条例》向公司请求年薪。劳动法的年薪规定年薪是工作累计满一年的员工的权利。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原文是这样规定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一条明确的给予300%报酬的前提是“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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