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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管新身份证已经办理完成,但旧身份证并不会因此被注销。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即使过了有效期,也无法使用。因此,我们应该妥善保管旧...
1. 原则上,户口被注销,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 2. 我国户口注销有以下几种类型:死亡注销、出国定居注销、入伍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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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办理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若公民无法提供户口簿,则无法申请办理。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在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则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要求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同时需交验居民户口簿。
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无法在居住地领取身份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领取居住证是在当地补领、换领身份证的必要条件之一。 以下是以浙江省为例,补领身份证的程序及领取时限: 1. 办(理)证(件)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提出异地办证申请。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2. 采集信息: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 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元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 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异地办(理)证(件)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委托人代(为)领(取)的,应告知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到异地办(理)证(件)受理点核验证件信息。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1、可以。 2、公民去世以后,其家属应该及时带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相关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政部门申请注销户口以及相关身份证证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正常死亡人员类型。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开具的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火化介绍信办理火化手续,死者亲属应持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在火化之日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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