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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
(1)鉴定医疗事故。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损害赔偿基数。 (4)计算赔偿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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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在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上,都有很大不同。 1、在法律适用方面,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对来说,前者对患者有利,后者对医疗机构有利。 2、在鉴定类别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则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即可。相对来说,前者对医疗机构有利,后者对患者有利。 3、在赔偿项目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没有“死亡赔偿金”,且在项目计算及赔偿系数上差异很大。 4、在赔偿数额方面,以一个城镇居民死亡为例,按“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审理,可能赔偿二十余万元;而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审理,则最多只能赔偿六万元。
(1)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二)错误劳动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比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高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的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职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期残疾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如果伤残用具费用因伤残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推广型器具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6岁的人,抚养到16岁。满16岁但没有劳动力的,养育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用按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10)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十一)精神损害赔偿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数最长不超过6年的患者发生障碍的,赔偿年数最长不超过3年。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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