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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的问题二婚领证需要带什么我给您以下解释: 除了和首次结婚一样的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之外,属于二婚的还需要带离婚证(如果是上次婚姻是在民政...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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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所需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当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可以将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离婚的调解书予以证明)、及与对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现场填写); 3.提交三张近期彩色二寸半身免冠合影照(可以现场照相,不过需交费)。 登记结婚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等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 2.双方必须亲自填写各自一份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签字。
通常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二)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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