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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错误的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发行的证明书确定。受害者因残疾继续错误的情况下,错误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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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达到伤残标准,就没有伤残赔偿金,也没有精神损失费。 营养费是需要医疗机构明确注明才赔付的。
1、如果受害人定上残的,其可以主张到定残之日前,而不是3个月或100天。受害人或代理人要出具医院的休假证明。这一点应该注意,不经常代理交通事故赔偿的律师往往容易犯错误。2、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的工资证明(即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3、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即工资、薪金所得)超过2020元(《》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受害人应出示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2020元的,受害人则不用出示完税凭证。4、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否则,很难获得的支持。5、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6、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赔偿在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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