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深圳规定牌是随人走,而非随车转让。举例来说,如果你想换一辆新车,如果你的车牌已经三年了,你可以保留在你的新车上,自动获得指标。2、深圳市...
二手车不可以带牌过户,因为车辆所有权可以转让,车牌不得转让。车辆所有权转移时,车牌将被注销。车主拥有车辆3年以上的,车辆所有权转移时,车牌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二手机动车过户不需要单独带车牌,但应交验机动车,交验的机动车自然是要带车牌的,登记部门审查后应当收回车牌。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可见,机动车办理过户登记时,是不需要单独提交车牌的,但应当交验机动车,所交验的机动车自然是应当带车牌的。车管所在审查之后,收回车牌和行驶证。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按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表车主签名);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3、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留存原件);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存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存原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存原件); 7、属于警车的,提供《警车号牌审批表》原件; 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提供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9、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凭证;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自办新车上牌,资料齐全的,一般三天就能办理完毕。后牌照需要制作,当天是无法拿到牌照的,大概5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领取牌照,具体时间以深圳当地车管所为准。
车辆不在登记车牌的城市,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在深圳登记车牌的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可以申请过户到山东办理落户上牌手续。双方当事人应当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深圳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之后,再由受让方到落户城市山东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时,需要车辆到场,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检合格。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当事人出示在本地的居住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15日印发。《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1人已浏览
3,166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