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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如交警要求你拖车,只需交纳罚款,就可以将车辆取回。 2.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被拖走,警察叔叔会在30天后通知你,需在5天内前往领取。 ...
一般是三十日以内。 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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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驾行为发生后,关于如何领取被扣留的汽车,可以参考下述步骤及所需时间: 从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的检验报告和鉴定结论公布之日开始计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会在五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车主前来领取被暂时扣押的事故车辆。 对于个别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车主需要按照法定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部进行数据关联的处理或者提交、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有责任在十日内完成所有信息的核实工作;若遇特殊情形,例如工作量过大等,此项核实期限可能被适当延长至十五日。 核实时间的计算是从车主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补充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旦违法行为得到纠正,车主应当尽快归还被扣留的机动车。如车主未能按时领取车辆,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承担。若经过三十天的正式通知后,车主仍然没有前来领取车辆,并且在随后的三个月公告期内也未出现任何回应,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不要钱。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存在罚款的话,在缴清罚款之后就能取车了。有牌照的电动车车主在取车时,需要携带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警部门在暂扣车辆时,应当告知行为人违法的基本事实、扣押的法律依据和行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听取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制作扣押清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应当在扣留车辆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车辆应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通知当事人30日后未收到的车辆,公告三个月后未收到的,依法处理被扣留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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