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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视为营业...
你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关于你提出的债权核销账务处理怎么核销,是不是因为找不到债权人了或者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了?如是这样的话则分录如下 借: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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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流程, 1、注销国税2、注销地税3、注销银行帐户(先注销一般户,再注销基本户)4、工商局注销备案,登报声明45天以后注销营业执照。 5、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完毕。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财产,主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 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取消上述审核认可后,对企业的应收账款,凡符合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的坏账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企业在报送季度或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当期扣除的坏账损失的原因作出附加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评估时,就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根据坏账损失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原因不充分,情况不清晰,应实地调查了解、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重新举证,作出说明或进行公证。凡已扣除的坏账损失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应作出纳税调整。 所以取消审批程序后,企业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效地证明材料。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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