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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
原告:***,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 住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号 联系电话:** 被告:**,男,汉族,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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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 2、“我家有套楼房。现还有一套平房。如果两人离婚。房子是否会分给他一套?”:就你目前给出的叙述,无法回答。这要看: (1)这2套房的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你说是“你家”的,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字,这房你们俩都无权分,是你父母的。 (2)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要看这房是在你们结婚前所购还是结婚后所购:婚前所购,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他无权要求分;;婚后所购,如果没有关于房产归属的特殊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有权要求分一半。 (3)如果是婚后财产:分割时是每一套房都分他一半,而不是分给他哪一套。 3、“财产(家里储蓄)怎么分?”:同样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4、“如果女方先提出,是不是女方得到的储蓄就会少些?”: (1)不会,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2)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提出离婚,而在于谁对导致离婚有过错。 5、“如果女方带着孩子,孩子今年虚岁22岁。财产会相对的多分些么?”:也不会了,因为孩子已经成年,父母没有抚养的义务了,孩子跟谁不跟谁都不会影响财产的。 6、“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得到的最后财产会少些的说法么?”:绝对没有。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如果女方出轨,且符合上述规定第一和第二情形的,男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等。当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会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男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3、另外,女方出轨,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并不必然导致出轨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这要看出轨的程度,是不是达到了民法典所规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一般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同居具有一定的持续期间。因此,即使女方与他人偶尔开房,也不宜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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