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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房屋的,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建设房屋的文件。房屋没有建成,不可能有房产证。需要等房屋建设完成后,再凭土地使用证...
不可以。农村集体居民在申请到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之后,还需要申请到准建证之后才可在宅基地上建房。若没有准建证的,最终是无法办理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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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农村集体居民在申请到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之后,还需要申请到准建证之后才可在宅基地上建房。 2、若没有准建证的,最终是无法办理到房产证的。
没有土地证的土地不可以建房。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1、不可以。农村集体居民在申请到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之后,还需要申请到准建证之后才可在宅基地上建房。 2、若没有准建证的,最终是无法办理到房产证的。 3、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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