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破坏选举的嫌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暴力、威胁、欺诈、贿赂等手段,妨碍选举者。各级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破坏选举手段,结果严重或产生不良影响等情况。 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诈、贿赂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举者自由行使选举权和选举权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破坏选举的嫌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暴力、威胁、欺诈、贿赂等手段,妨碍选举者。各级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选举权,选举不能正常进行或选举结果不真实2、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选举不能正常进行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发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强制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4、集体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无法进行。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碍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2、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设备,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五、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