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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
《行政复议法》近亲属可以行政复议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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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如果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影响行政复议申请权存在问题是不用担心的哦。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因此,行政复议主体只能是在公民死亡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由近亲属提出。
根据行政法的规定,学校做出开除决定的,一般需要召开听证会,学生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学校再做出复议结果。学校至此作不为行政主体实施。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期间可以经历一审和二审,对二审不满意的可以到省高院申诉,但是申诉是否受理不确保。同时教育部门的信访办公室也应该会接受申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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