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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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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八十二条规定,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可以行使,留置物当然应当是所有或者合法占有的财产,那么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或者非法占有的财产能否作留置权的标的物呢例如债务人将偷来的相机修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能否留置该物,《担保法》未作明确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补充性规定。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8条“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的规定,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第二、但是债务人对其交付的动产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债权人可能是基于对债务人的信赖而将第三人的财产视为债务人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债权人是善意取得,从而在该财产上取得了留置权。这种认定的理由是,留置权的产生不权在于维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公平,而且也应当维护交易安全。债权人接受债务人交付的动产,不可能要求债权人审查标的物是否为债务人所有,只要留置权人确信所留置的动产属于债务人,根据债务人动产占有的公信力,债权人对其善意取得的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物就享有留置权。《》和《担保法》只规定债权人占有的为“债务人的财产”,并没有规定是“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债权人占有的认为是债务人的,实际上是第三人的财产也应包括在内。确认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符合法律规定和民法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基本原则。当然在实践中对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应以债权人不知的事实状态为限。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除外。第三、综上所述,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的,仍可以依法取得留置权。留置权具有对抗其他物权的效力,对留置物享有其他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得以其权利对抗善意的留置权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 一、抵押权善意取得是指不动产未作登记或登记记载的权利人与真正的不动产所有人不符,对不动产没有处分权的人将不动产设置抵押权,债权人不知或不应知存在权利瑕疵,债权人依然能取得抵押权。 二、具体构成要件为: 1、抵押权人在取得抵押权时为善意; 2、不动产或动产是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或交付; 3、债权人已依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风险提示: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1、谨慎审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如:要求提供婚姻信息材料,审查与登记是否存在矛盾之处。 2、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3、为尽可能证明抵押权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还可以在《抵押合同》中增添保证条款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押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当担保物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时,可以主张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辟谣问:捡东西能用善意得到吗?答:遗失物不适合善意获得。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人处分的财产。问:善意取得后原物权人该怎么办?答: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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