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扣3分。 2、《机动车登记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第四十七条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时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出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出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出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出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的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出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限定检验时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出报废年限的车辆不能够再过户(买卖),但能够继续使用;买卖的话能够先到车管所解决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998人已浏览
1,161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