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你想让你的专利在全球范围得到保护,那你就应当在每个国家都申请专利,在2008年4月19日之前,你可以在其他国家直接申请并要求享有中国专利...
答案是明确的,也是唯一的。不需要。知识产权或者说专利权的特性是具有地域性,如果想让自己的专利在某国或者某一地区有效,就必须在该国或者该地区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明专利申请费(900元-全额不减缴)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申请费(500元-全额不减缴) 授予专利权后,需要交纳登记、印刷费、印花税-发明255元、实用新型和专利205元。
国际阶段(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国家阶段(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选定局)费用名称数额费用名称数额必缴费用:一、.申请费 1.传送费CNY500发明专利CNY900 2.检索费CNY1500实用新型专利CNY500 3.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30页之内)(代国际局收取)CHF1400二、.印刷费CNY50 4.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CNY2500适用情况下缴纳的费用 5.宽限费CNY1000 6、.国际申请用纸(超过30页的部分)(代国际局收取)CHF15/每页 7.译文改正费 8.优先权文本制作费CNY150/每份 9.初审阶段:CNY300 10.单一性异议费CNY200实审阶段:CNY1200 11.副本复制费CNY2/每页 12.单一性恢复费CNY900 13.初步审查费CNY1500 14.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CNY300 15.手续费(第II章)(代国际局收取)CHF200注:进入国家阶段其他收费按照国内标准执行。 16.附加检索(初步审查费)CNY1500/每个发明11.滞纳金按应缴费用的50%计收,若低于传送费,按传送费收取,若高于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不超过30页情况下)按国际申请费收取。国际阶段费用的减少:如果国际申请的提出按照并符合行政规程的规定,按照3和4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减少标准为: 1、如果使用PCT-SAFE软件准备请求书(纸件为法律文件),只要满足必要的条件,可减缴100瑞郎的费用。 2、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国际申请费的减缴:(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不接受电子申请)。 a.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7部分和附录F的要求,但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可减缴200瑞郎的费用; b.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则可减缴300瑞郎的费用。amp;amp;3、如果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均是居住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依据联合国用于确定1995、1996和1997年缴纳会费分摊比额表的人均国民收入数字)的国民,所有应支付的费用(适用的情况下,已按照上述情况减少)减少75%。我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在此列。
如果不是国际专利,且没有在国内申请专利,则不受保护。因为专利本身具有地域性,专利权的取得要经过申请,经一国专利行政部门的授予后,才在该国所管辖区域内享有垄断的权利,因此,就会存在中国专利、美国专利。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享有专利的垄断权,但如果在他国不申请专利,该专利在他国就得不到保护,可以被人任意使用。《专利法》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际专利,是因为中国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利用此途径,可以实现“一国申请,多国有效”。此途径分为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国际申请阶段,中国申请人可以以中文提交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指定此申请有效的国家(指定国)。国家阶段即为在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0或30个月内,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相比,PCT申请可以将进入外国的时间推迟8或l8个月,缴纳外国阶段的费用也相应推迟,很显然,其被审批的时间也会相应推迟。是产地不同知识产权属于典型的国内法,只有在一个国家申请知识产权,并得到认可,才会得到这个国家的法律保护。如果在美国申请下知识产权,那么可以在美国得到保护,但是不当然的可以得到中国或其他国家法律的保护。同理,在中国申请知识产权也是这种情况所谓的国际专利是指一些国家共同参与国际间的国际条约,约定在一个国家取得知识产权,视为也在其他的签订此条约的国家取得了该知识产权所以,国际专利一般不需要特别申请专利权是法律所保护的一项知识产权,是由专利权人向请求保护的国家申请并获批准才取得的一项专有权利。只有在一个国家申请并获得了该国家的批准才能取得该国家的专利权。因此才出现了中国的专利、美国的专利或者其它国家的专利。国际专利申请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首先,国际专利是不存在的,准确名称应为“专利的国际申请”。其次,上句想要表达的意思是,《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的国民想要对某一技术向《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中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申请获得专利保护时,可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所规定的程序,向《专利合作条约》所指定的受理单位或国际局,递交指定语种的申请文件,这一个递交程序就视为已经在所有的《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递交了专利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该条约制定的受理单位,中文也是该条约指定的语种,因此,中国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的国际申请”。具体哪些国家和哪些语种是被指定的,需要随时关注最新的指定名单。过去要在数国获得专利保护,必须向每个国家逐一办理专利申请,程序和手续都十分繁琐。为解决这一问题,1970年6月19日由美、英、法、德、日等国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了外交会议,签订了《专利合作条约》。截至到现今,其成员国已达114个。也就是说,申请人提交一项国际申请,在114国均有效。PCT的宗旨是通过简化国际专利申请的手续、程序,强化对发明的法律保护,促进国际间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需要注意的是,此程序仅仅是简化了申请阶段,但并未包括审查和授权阶段。也就是说,部分人基于“国际专利”这一概念而建立的,只要递交一次申请就在所有国家都获得了专利保护的想法是错误的。国际申请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公开、检索和初步审查。国内阶段主要包括指定国或选定国对国际申请授权审查及其它有关事务的办理。中国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成为PCT的成员国,并且是受理局、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单位。中国单位或个人申请国际专利的具体办法如下:1.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者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在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有关文件送交专利局备案。2.台湾同胞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的,应当向专利局提供申请人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的证明文件,并委托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居住在港、澳以及其他地区的中国同胞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并在请求书中指明中国专利局为国际检索单位的,应当向专利局提供国籍证明文件,并委托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3.中国居民或者国民按照本办法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的,其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是中国专利局。另外,中国人到外国申请专利,还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来进行。中国人到国外申请专利主要有两条途径:PCT国际申请和巴黎公约途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PCT国际申请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PCT国际申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狭义的PCT国际申请就是指申请人依据PCT条约所规定的程序向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的行为。广义的PCT国际申请,不仅包括狭义的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还包括以该申请文本为基础,30个月内,向PCT条约成员国请求获得国家专利权的阶段(国家阶段)。巴黎公约途径,是指依据巴黎公约所规定的优先权,利用在一个国家所提交的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在12/6个月内,直接向有意在其获得专利授权的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途径。申请流程听语音第一步: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第二步: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第三步:国际公布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18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第四步:补充国际检索(可选)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执行,查找进行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第五步:国际初步审查(可选)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第六步:国家阶段PCT程序完成之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参考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专利合作条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9人已浏览
1,223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9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