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不是司法程序,是行政主体所做出的行政行为关系公民的权益,而公民认为这种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利益,所向实施行政行为的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了按照行政复议的规定向公证处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外,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还可向公证处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行政复议法是程序吗问题,我想说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是规定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处罚实施的法律,属于行政程序法的范畴。行政实体法是为当事人设定实体上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 行政复议法是规定行政复议的提出、审理、决定的作出等程序性规定,属于行政程序法。 行政处罚法是规定行政处罚中的缘由、过程,依据,决定的作出等程序性规定,亦属于行政程序法。
对于行政复议法是程序法吗的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是属于程序法。 申请人具有主体资格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对于司法部自身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情况根据我国《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可知:我国法官皆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而被申请人作为国家司法考试的主管机构,负责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所以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全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也完全属于被申请人信息公开范围。退一步说,即便申请人所请信息如被申请人所说不属于司法部信息公开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6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937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