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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房产如下 房屋属于老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人去世,房屋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两个儿子和妻子各占有三分...
没有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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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家人财物一般不算犯罪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可以根据家属、近亲属的谅解程度,减少基准刑的20%-50%。诈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的,可减少基准刑20%-50%。“如果一时糊涂,偷了妻子、儿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钱财,一般是不会认定为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1.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处分个人财产。”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2、具体的方法是,老人可以跟子女讲清楚将根据子女的表现立下“秘密遗嘱”,将自己的房产遗留给一个或数个子女,并将遗嘱进行,如果某子女对老人不好,老人就随时可以撤销、变更自己的遗嘱,如果老人希望子女履行特定的义务或其他附随义务的,如果该子女不履行义务,老人可以在生前委托遗产执行人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取消该子女接受遗产的权利,这样就可以使子女赡养老人的积极性多一层经济因素的激励,且不会出现父母将房产过户子女后,子女不孝而导致老人无房屋安居的情况。
我也觉得先在深圳买房,如果经济条件合适的话,以后的事情都不好考虑的,老人还是喜欢在家乡生活的,如果说照顾老人,在西安买房,老人觉得住市区的房子还不如住在农村老家,父母最多是带孩子的时候会和你们一起住,父母身体健康的话,都是想在乡下生活的。如果哪天不在深圳干了,卖了房子,在西安买房,也很简单,还是一种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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