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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前的羁押时间计算在刑期内。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百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异地拘留的,拘留的时间从拘留措施实施之时开始计算,对流窜作案的嫌疑人最长可拘留37天。《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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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诉法》第89条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有37天、77天、30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根据《刑诉法》第103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也就是说,假如拘留日期为某年某月的3日,那计算时期就从4日开始算。详情请看法条。 相关法条: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三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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