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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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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标准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业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如果各项手续齐全,具备交房条件,交房后即可进入办证程序,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卖方应按相关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买房应按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持有关凭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书手续,即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从交房开始至后90天内,是合同约定的办证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第一种是和开发商直接对话协商。开发商和其他企业一样,并非完全不讲法不讲理不通人情,遇有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方案。 第二种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也是有技巧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商品房销售分为预售和现售两种,两种销售模式下有不同的管理要求和规定,购房者应当去熟悉和了解。只有当开发商有存在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投诉才可能对开发商造成影响。 第三种是司法诉讼。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无论是否签署了书面的协议,是否经过了网签,都是合同关系。因为解除合同发生的纠纷,购房者就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几个情形,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于投诉开发商找哪个部门,投诉效果不大,开发单位真的有问题可以到房管局的监察科只要开发单位资料齐全!效果也很好,以书面的形式对开发单位予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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