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可以,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
1、股权质押时不可转让,除非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是不可以的。股权质押后股东丧失了对股权的处置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股权的,但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后不能再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东质押股权不属于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按公司法中股权转让的规定执行,但股东质押股权不属于股权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6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