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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第一步:申请;第二步:法院受理;第三步: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人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
1、首先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自动履行。如经督促,其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2、冻结、划拨、依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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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问题,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判决后执行之后强制执行。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不能直接申请执行,必须先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法院裁定后,才能申请执行。如果是可以直接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可以在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后申请执行;如果只是一般的公证,还必须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待判决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书一起申请执行,法院就会拍卖房屋,偿还你的借款了。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执行完毕,当然可以申请执行了,但不要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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