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林业局林地占用审批的权限如下: 1、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家林业局审批; 2、临时...
①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②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③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规定的林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答:《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严格生态公益林采伐管理,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采伐。一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可进行更新或者抚育性质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由林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设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林地内进行野炊、烧荒、毁林的,由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非林地内进行野炊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6人已浏览
5,890人已浏览
565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