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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缴纳6个月可清算。 2、投保人在生产日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上(包括本数),生产前1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3、投保人连续...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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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 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 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 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 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 按4个月计发
1、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手术费.生育保险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以及产前检查费,自费药不报销。 2、自然分娩:90天*(缴纳基数/30天)营养费3780*25%晚婚晚育15天*(缴纳基数/30)独生子证35天*(缴纳基数/30) 缴纳基数为2560元,生育最高可报销11529元。 剖腹产:90天*(缴纳基数/30天) 营养费3780*50% 晚婚晚育15天*(缴纳基数/30) 独生子女证35天*(缴纳基数/30) 剖腹产30*(缴纳基数/30)=14742元。 缴纳基数为2560元,剖腹产最高可报销14742元。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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