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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是指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或者主债务人主张权利,将导致保证责任消灭,债权人无权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称“完成”)后的法律效果,存在有同的立法例。《日本民法典》持权利消灭说。依此说,时效期间的完成,使权利人不及时行倒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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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为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也不再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为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也不再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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