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过去很多虐童幼师以“寻衅滋事”入罪,被处行政拘留,处罚偏轻。但今后,刑法将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 对于虐待儿童最多判几年,《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中的虐待罪,包括了对妇女儿童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妇女儿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回答"虐待幼童判多久"的答案如下:此事件各界已经高度关注,该教师需要接受处罚,但当前我国立法在虐待儿童犯罪的刑事处罚上存在空白,致使温岭警方不得不牵强附会使用涉嫌寻衅滋事罪来刑拘虐童女幼师。另外受害儿童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幼儿园管理不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虐待儿童一般以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判刑。主要判决标准为:1。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1、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2、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这是构成本罪虐待行为的一个必要特征。偶尔的打骂、冻饿、赶出家门,不能认定为虐待行为。 3、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021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