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残疾军人的抚恤金(不属于家庭收入和个人收入)的处置,要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0条规定才行,法院要有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的。关于死亡...
对于残疾军人的抚恤金(不属于家庭收入和个人收入)的处置,要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0条规定才行,法院要有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的。关于死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权。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死者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不应将其用于清偿死者的生前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现行法律不禁止法院对抚恤金及护理费采取冻结执行措施,实践中确实有案件这样执行过。如认为类似费用不能执行可向法院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29条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二者并列,说明该解释将死亡赔偿金定位为物质损害赔偿。且该《人身赔偿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抚恤金法院能否执行: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565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