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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那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伤害所以应该是属于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应该是: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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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其中,中轻度伤残,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上班路上骨折,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路上,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其它意外,产生的骨折,伤愈后无后遗症,属于10级工伤。内固定后活动自如,属于9级工伤。
上班路上走路骨折,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般来说,自己走路骨折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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