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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确实有精神病,曾经在南京脑科医院住院治疗半年但是没有明显疗效。 现在已经失业在家。 精神时好时坏的。 现在男方和她离婚,他向男方提出要除...
需要根据女方的病情来确认,只要女方不生病,就有民事行为能力,需要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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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里有个误区,现在结婚都必须办理结婚证了,九四年2月以后的事实婚姻不再被承认,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此外,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是说谁先提出来就是偏向谁的,主要还是参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如经济条件优劣,是否有恶习或者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的。如果子女未满2周岁,原则上跟着女方,十周岁以上的可以听取他本人的意见。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要看是不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不是的话不会给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发病的时候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承担抚养费;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抚养费。即使承担抚养费,数额还与负担能力有关。《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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