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监视居住只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等待审判后构成刑事犯罪就会被定罪。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变更措施,就不一定了,律师介入可以见到嫌疑人或被告人,但是否能变更监视居住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说不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并不会影响到法庭审判。监视居住只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应用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羁押,或犯罪行为较轻,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嫌疑人。如果在侦查阶段结束,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的话,法庭审理仍会根据其犯罪情节定罪量刑。总的来说,监视居住期间想出国的这种想法根本就不可能。法律上不会因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地位,身份等这些因素就会区别对待。另外,被监视居住也不代表着以后就不会正式的逮捕,监视居住也跟会不会被判刑没有直接的关系,其实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出入境证件基本上都是由执行机关保管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7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