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标准:(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
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和护理人数来确定的。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错误劳动费用的规定计算的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理人员,则参照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河南省财政厅豫财行字[1993]34号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亡故后丧葬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名亡故人员600元调整为1000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此项费用使用范围包括:衣服、骨灰盒、骨灰存放费(不包括存放在烈士陵园的费用)、运送尸体费、整容费、火化费等。享受劳动保险的事业单位,按劳保条例办理,不执行本规定。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需要人员帮助的,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90%支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不需要人员帮助的,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80%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4人已浏览
1,457人已浏览
3,992人已浏览
1,4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