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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
即使政府申请强制执行还是要等待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过人民政府作为我国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本来就有权力归这些房屋进行清拆,但是基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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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一个人结过多次婚、离了多少次婚,民政局会有每一次的登记记录。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民政局会有离婚协议格式模板。男女双方按照离婚协议模板在相应的空白处填写并签字并按手印。书写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加盖民政局印章,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有一份,民政局留一份。离婚协议书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否同意离婚;二是婚内财产的约定;第三,约定子女抚养和抚养费。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履行协议。
1、只能在夫妻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处于弱势的女性,我国《民法典》特别作出了规定,即使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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