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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要做轮流抚养,要有三个条件:第一,由法院处理。第二,要利于保护子女利益。...
如果你们能协商好的话最好,协商不好,起诉的话,原则上法院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标准认定抚养权: 1、如果孩子超过七岁,是要问孩子的意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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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双方共住一套房屋,一方起诉分割一般不以拍卖形式处理。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可以改变。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变更儿童监护权。如果是法院判决的监护权,半年后需要有新的证据向法院申请变更儿童监护权。儿童监护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的变更。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监护权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就应当予以批准;二是一方提出变更子女监护权,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监护权的诉讼。《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孩子。.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或者与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对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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