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禁止传销行为,没收传销所获得财产,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XX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参与传销的人员的处罚决定是: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30人以上、三级以上的,应当向组织者、领导提起诉讼。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
有以下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相关点: 1、处罚法定原则是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以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于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我国《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履行。 3、其内容除总则、附则外,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