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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根据工伤十级标准14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伤残等级为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残情定级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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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工伤事故,引发职工多处受伤的情形,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规定,工伤职工身体多处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的时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级定级,如果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9、双侧上领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 21〕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领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 cm2(注:2是平方); 2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3、心功能不全三级;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 25、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7、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征; 28、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30、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1、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2、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3、尘肺II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注:PO2中2是下标) 34、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μmol/L,(5 mg/dL); 41、职业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肿瘤。
劳动者重伤二级的,如果认定为工伤,具体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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