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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具体要依据拆迁补偿政策,你的房屋,你可以进行处分。 协商解决。 继承人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一般均分。 协商。 对于遗产继承,需要...
原则上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但拆迁所得房屋,还要看当初的拆迁政策。如果政策中规定有两个女儿的份额,那么女儿可以要求分割,否则不能。 起诉需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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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要根据当地拆迁安置政策判断,也就是说是按照户口进行安置还是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安置,如果是按照户口进行安置,因为你大伯的户口早已经迁出,则拆迁补偿没有你大伯的份额。但是如果是按照实际的占地面积安置则要看实际的土地证登记人,如果土地登记人是你父亲,房子也是你父亲翻建的,也没有大伯的份额,土地使用持有者如果是你的爷爷,这种情况下,土地的补偿款应作为遗产平均分配给你父亲以及你大伯,地上物也就是翻盖的房子的补偿应归你父亲个人所有。
1、已经拆迁分得的三套楼房,双方平均分。 2、未拆迁的独家院有过协议留给儿子的,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如果房子仍未过户到儿子名下,可以反悔。如果反悔双方也是平均分。如果双方都同意继续留给儿子,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3、给女儿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女儿的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果登记在母亲名下,父亲有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父亲同意留给女儿也是可以的。
1.不动产以登记为主,房子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产权,按照你的描述房子是你的名字,那就是你的产权,与你父母无关,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他们离婚无权要求分割你的财产。 2.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未婚不能有个人的房产,你咨询的律师说法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3.你母亲与你继父结婚时你属于未成年,你与你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你对你继父是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但这些与房子是毫无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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