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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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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结算,但合同约定在竣工验收之日支付工程款。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利息应当在应付工程价款之日支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视为应付时间:1。建设项目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项目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未结清工程款的诉讼方式: 1、受害人可以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说明诉讼请求和收集的证据; 2、被告人收到原告诉状副本后,应当积极应诉; 3、法院判决后,双方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无效合同工程结算问题的解答为建筑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要求支付工程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经过维修后能通过验收的,依然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支付工程款;如果维修后还是不能通过验收的,不能主张工程款。按照高法解释,无效合同的结算条款仍然有效,可以按结算条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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