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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公司属于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技术秘密信息是指技术设计、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等非专利技术;业务秘密信息是指业务管理方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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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属于的商业秘密,如果是公司产品设计图纸就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分为两种,一种是技术信息,也称为技术秘密,如技术方案、工艺等;另一种是经营信息,也称为经营秘密,如客户名单等。
是否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要根据你朋友和公司签约的合同中对于在合约续存期间劳动成果的所属权来决定,要是属于公司,那你的朋友就已经是侵犯了他们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不是,那就另谈了
普通劳动合同不属于商业机密,但是有些劳动合同包含保密条款或者附件有保密协议,或者单独和劳动者签署了保密协议,则该公司可能对劳动合同内容也视为采取了保密措施,认为是应当保密的范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提示的情况,对手国内公司分析了劳动合同并予以借鉴或使用,不违背商业伦理。如有进一步询问, 追问 如果是普通的合同竞争对手借鉴的情况,在法律上有什么解释呢?请教 追答 劳动合同不属于作品,不适用于版权保护,而且劳动合同涉及到一份要交给劳动者、甚至有些合同是要在劳动局备案的,一边都是公开状态的。如果竞争对手借鉴了,无法对他进行法律制裁,但是可以发函要求对方不得扩大使用或者传播,即要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来亡羊补牢,但是对方已经使用的情况没法再追究,下次再签合同一定要签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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