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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瑕疵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
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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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 (一)瑕疵出资可能导致股东权利受限。 (二)瑕疵出资可能导致股东资格灭失。 (三)瑕疵出资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新《》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在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由登记机关先责令改正,后再处以罚款等,而不是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同时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其他股东对瑕疵股东有关启动失权程序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我国,对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足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还没有法律依据启动失权程序,以否定瑕疵出资者的股东资格,更谈不上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即股东瑕疵出资并不能导致其不享有股东资格或者丧失股东资格。所以,一般情况下,确定某人是否享有该公司的,应看其是不是具有持有公司股份的约定,是不是、股东名册或者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文件记载的股东,而不是看他有没有依法出资,这也是各国立法的通利。
出资缺陷条件下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缺陷出资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公司催告支付或返还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或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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