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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撤销强制执行的时限,但规定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关于强制执行能否撤回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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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撤回。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2、法院结束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超过2年申请执行的期限,就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是的,申请人取消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裁定执行结束,法院执行结束后,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判决,刑事判决,判决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法院民事诉讼法的说明》 第五百二十条,因撤销申请终止执行后,当事人应当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内再次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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