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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食品罪缓刑期间不可以从事相关工作,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
1、只要符合缓刑条件,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2、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缓刑:未满十八周岁、孕妇、年满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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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缓刑希望不大。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食品安全罪能否缓刑,取决于是否符合缓刑条件。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怀孕妇女、七十五周岁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再犯罪的危险; (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宣布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人员。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仍需执行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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