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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前置程序: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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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既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再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事件(二)治安管理处罚事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三)纳税争议事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除义务人、纳税保证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争议时,首先要根据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除纳税和滞纳金,提供相应的保证,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海关法》第64条纳税义务人与海关发生纳税纠纷时,应缴纳税款,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工伤保险事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有以下情况之一,有关部门和个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直系亲属、该员工所在部门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2)使用者对经营部门决定的部门支付率不服的,(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营部门没有履行相关协议或规定的(4)工伤员工或直系亲属对经营部门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根据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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