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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费条件

2021-12-25
北京市社会保障缴费规定: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第七条缴费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缴费单位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当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书。缴费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的,应当自终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第九条缴费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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