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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才能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
居住权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才能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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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户籍并不等同于拥有居住权。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九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有户口在,不一定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与落在房产上的户籍没有直接的关系。
关于生活在上海有必要开上海市居住证明吗这个问题我觉得最好是办,因为会方便很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如果是买房的话,所提供的房产证应当复印除附图以外的完整信息。 4、如果是租房的话,根据不同的租房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也各不相同。 《居住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承租市场化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单位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其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单位租赁房),已在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房屋租赁合同文件登记证明》的,无需重新办理。 5、租用公有住房的,应当提供公有住房出租人核发的《租用公房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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