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一般不一定,看医院医生对你的损害情况实际的影响度...
你换医院难以具体确定哪家有过错,需要调查,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然后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你有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 你有无欠条,不然无法立案 对方做什么工作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何时发生的,你找医院谈过没有,要看医院在这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在哪个医院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可以先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报警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060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