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通常情况下是28天,扣车期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起,三天内委托,二十天出检验、鉴定结论,再加上五天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即28天”,特...
根据《道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交通事故处理从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便可以放车,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2、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产生的停车费用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带齐所有材料去交警大队申请提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大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大队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此时,需要携带扣车凭证、身份证、行驶证等证件去交警大队提取车辆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