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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男,汉族,,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汉族,,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月认识,于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 生育一...
但是以下情况会判给男方: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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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实行婚姻自由,包括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离婚是双方的权利,有没有子女都不影响任何一方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只是现实当中很多人顾虑孩子的成长环境而坚持不,或者是为了维持一个形式上完整的家,但如果双方无法继续,必须要离婚的时候,对子女抚养问题是要优先考虑的,包括孩子的,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的截止时间,还有不孩子那一方如何行使探望权,探望权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这些细节都需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书当中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有任何一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到起诉,由法院来根据各方的条件,看哪一方对孩子更有利,就把孩子判给哪一方,同时法院会结合双方的要求和法律规定来处理探望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实践当中,我们要避免为了自己的情感故意抢孩子,或者拒绝对方看望孩子,这些都是对孩子的巨大伤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时小孩的问题可以由男女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三、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四、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权归属,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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