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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被收购后,我的自来水厂的法人还在工作中,我应该怎么办?

2022-0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的事实,将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纳入法定强制义务。因此,你可以搜集你在该企业工作期限的证据,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但是只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后,要求其补缴。对于由谁来给你补缴,我认为,既然你原来的自来水厂被收购,那么应当由变更后的法人也就是中国水务,来承担其收购法人(也就是你之前的水厂)所产生的债务因此应当向中国水务主张给你补缴社会保险至于你所提到的“一金”,我国目前尚未的缴纳公积金强制入法,所以用人单位是否给劳动者缴纳这个取决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对方想缴纳就缴纳不想缴纳劳动者也无权强行要求对方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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