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质押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押人应当承担优先向质权人偿还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可以与质押人...
质押人以出质财产的价值承担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质押是靠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质押不存在连带责任的说法。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见证人只是证明这件事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在签字时,应当注意签在见证人一栏,不可签在保证人或担保人一栏,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注明见证人一栏,而对方需要签字,记得在签字前加上“见证人”字样。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质押人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押人应当承担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优先向质押人支付拍卖或者出售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