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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出资不足股...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股东的出资额一旦确定以后,出资比例也就确定了,股东享有的股权因此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一种事实状态,不能因为约定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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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理论上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而2013年底出台的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取消了比例控制。所以待2014.3.1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起,将不再对非货币出资额的比例进行限制。这样,理论上非货币出资(包括技术)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可以达百分之一百。
《公司法》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你所提供的材料看,主要问题在于,计算机软件、机器设备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非货币资产有没有评估作价。
怎样才算合理取决于你们的财富,其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本金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2、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不能确认为出资比例计算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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