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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阶段并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若是在判决书生效后,存在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我国法律对被吊销公司恢复没有规定。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除法定的处罚错误的情形外,不能恢复或撤销。而一旦认定吊销错误,做出吊销决定的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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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 二、安装摄像头,监视员工工作,这本身并不是违法。 三、用人单位在办公场所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用人单位使用摄像头应受到如下限制: 1、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 2、应当向员工明示先知,因为这些监控手段的使用会使雇员的人格尊严部分丧失,如未明示则有偷窥之嫌。 3、监控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仞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系统。 4、用人单位对受监控的员工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 5、员工有权知悉监控信息资料的储存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妥善保存监控信息并定期限销毁。 6、公民享有平等权,所安装的摄像头应面对整个办公场所,不得只针对特定的一个人。
1、私人欠款不还可以报案,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对于欠款不还的情况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2、
1、老师体罚学生触犯法律。 2、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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